徐新合同1+4,即2022年1月31日是一个合同期,后面可自动续约

2022-01-22 11:21中超山东泰山足球

关于大家关心的徐新的合同问题,我在转会市场网记录的是到2026年1月31日,实际合同为“1+4”,即2022年1月31日是一个合同期,后面可以自动续约。去年山东泰山和新援石柯、徐新签的都是这样的合同,之前我也在微博解释过(见图),我之所以没有在转会市场网注明是因为转会市场网最多可以记录1+2这样的条款,没法记录1+n(n>2)这样的条款,所以以条款最后时间做记录了。

这类条款通常在第一个合同期结束后是可以由一方选择不续约的,但通常会约定一个时间量,提前向另一方正式通知,一般是个整数,例如10天,15天,30天之类。昨天是1月21日,距离1月31日正好是10天,所以不少记者朋友昨天爆料徐新可能会离队,我认为是有一定可信度的。但因为转会市场网不收集其他信息,因此我不知晓具体薪酬数字或具体触发解约的条款,纯为个人依据惯例的猜测。

说到挖人,我倒觉得,赛季间歇期挖自由身球员是正常现象,卫冕冠军成为众矢之的挖角对象,也是理所当然。职业球员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,按照自己的意愿前往其他平台,更是职业球员的自由。但一切需在中国足协财务监管政策的限制下严格执行。金元时代已经过去,不是说现在中超惨淡了,财务监管就可以放松了,应该更加严格,避免寡头足球,重蹈覆辙。

至于山东队,我觉得,去年租出去的人组个队,估计中超都能保级,没必要担心阵容深度问题。江山代有人才出,一代新人替旧人,趁机调整薪资结构,以符合现阶段联赛市场水平,才是俱乐部健康运营的正道。